物料提升機作業前應了解作業現場周圍環境、行車道路、架空線路、建筑物、構件重量及分布情況。操作人員應鳴笛指示,檢查電源電壓應達到380V,其變化范圍不應超過+20V、-10V。通電前控制開關應歸零,接通電源,檢查金屬結構有無泄漏后方可使用。
指揮人員須持證上崗,操作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。操作人員還須持證上崗,操作中要嚴格執行指揮員的信號。
當控制室離地面較遠,正常指揮困難時,可在高空和地面設置兩名指揮員,或采用對講機等有效通訊方式進行指揮。
作業時,嚴禁任何人在吊臂和重物下停留、工作或通過。起吊重物時,嚴禁超人,嚴禁使用物料提升機載人。
須按照規定的物料提升機起重性能操作,不得超載或起吊不明重量的物體。特殊情況下,需要超載時,須經檢查、技術措施保證安全,經負責人批準,并有專人現場監護,方可起吊,但不得超過限值的10%。
物料提升機作業過程中如突然發生故障,應采取一些措施將重物墜落到安全的地方,并關閉電機或切斷電源進行維修。如果突然停電,立即將所有控制器轉到零位,斷開電源總開關,并采取措施將重物安全降到地面。